江苏省力学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。理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、秘书处和工作委员会。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,保障学会各项工作规范运行。
学会下设9个专业委员会。分别是:动力学与控制专业委员会、固体力学专业委员会、流体力学专业委员会、计算力学专业委员会、实验力学专业委员会、岩土力学专业委员会、环境与灾害力学专业委员会、生物力学专业委员会和能源结构力学专业委员会。
下设8个工作委员会。分别是:组织与学风道德工作委员会、学术工作委员会、教育工作委员会、青年工作委员会、信息化工作委员会、科普工作委员会、产学研工作委员会和咨询与公共服务工作委员会。

江苏省力学学会组织机构结构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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